自然资源部关于新建广州(新塘)至汕尾铁路项目 广州段用地土地征收的批复 自然资函〔2024〕69 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审批新建广州(新塘)至汕尾铁路项目广州段用地的请示》(粤府〔2023〕61 号)业经国务院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新建广州(新塘)至汕尾铁路项目广州段用地征收农民集体 土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同意你省广州市白云区、花都区、增城区征收农民集体土地 173.7639 公顷。
二、你省应督促有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组织实施土地征 收,落实征地补偿费用和安置措施,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 保障体系,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
三、你省要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管理规定,做好生态保护修复, 着力提升生态系统的多样性、稳定性和持续性。
自然资源部
2024 年 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