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花府征〔2025〕6号
穗花府征〔2025〕6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联合经济联合社及其属下联六、六一、六二经济合作社的旧村庄集体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4〕244号),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联合经济联合社及其属下联六、六一、六二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5.3321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花都区狮岭时尚智造产业园项目一期改造项目旧村庄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手续地块。
二、征收土地范围: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联合经济联合社及其属下联六、六一、六二经济合作社(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联合经济联合社及其属下联六、六一、六二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建设用地5.3321公顷。
四、批准时间及工作安排:
1.批准时间:2024年12月31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复。
2.实施安排:2025年1月13日-2025年1月26日,请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联合经济联合社及其属下联六、六一、六二经济合作社及相关权利人,持权属证明、征地补偿协议等,到(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人民政府,地址:花都区东升中路83号)申领土地征收补偿相关费用(补偿费用已预付的除外),办理产权注销登记,并将土地交付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人民政府。
五、其他事项: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联合经济联合社及其属下联六、六一、六二经济合作社的旧村庄集体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4〕244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征地批准文件
2.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3.征收土地公告附图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