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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花府征〔2025〕16号

发布日期:2025-03-26 16:30    文章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字体:   】  访问量: -

穗花府征〔2025〕16号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批准《自然资源部关于惠州至肇庆高速公路白云至三水段项目佛山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5〕76号),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大涡太平庄第一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0.0625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惠州至肇庆高速公路白云至三水段项目佛山段工程。

  二、征收土地范围: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大涡太平庄第一经济合作社(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大涡太平庄第一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0625公顷(其中不涉及耕地)转为建设用地,以上合计0.0625公顷集体土地。

  四、批准时间及工作安排:

  1.批准时间:2025年1月27日经自然资源部批复。

  2.实施安排:2025年3月26日-2025年4月10日,请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大涡太平庄第一经济合作社及相关权利人,持权属证明、征地补偿协议等,到(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人民政府,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北街路2号)申领土地征收补偿相关费用(补偿费用已预付的除外),办理产权注销登记,并将土地交付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人民政府。

  五、其他事项: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自然资源部关于惠州至肇庆高速公路白云至三水段项目佛山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5〕76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征地批准文件

  2.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3.征收土地公告附图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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