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国有土地公告(穗规划资源收字〔2019〕4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以《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空港经济区2018年度第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19〕9号),同意收回位于花都区保税大道以北、机场高速以东地段,面积为3377.51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用地范围详见附图)。现拟安排作一类物流仓储和一类工业的可选择用地、商业用地,并由广州空港经济区土地开发中心对土地原权属人给予适当补偿;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特此公告。
2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空港经济区2018年度第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粤府土审(02)〔2019〕9号.pdf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代章)
2019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