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国有土地公告(穗国土规划收字〔2019〕2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原广东省国土资源厅以《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花都区2018年度第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2018〕68号),同意收回位于花都区华侨农场属下的国有农用地,面积为1635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用地范围详见附图)。现拟安排作供应设施用地(U1),并由广东省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对土地原权属人给予适当补偿;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特此公告。
25-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花都区2018年度第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粤府土审(02)〔2018〕68号 .pdf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
2019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