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穗规划资源收字〔2020〕52号
穗规划资源收字〔2020〕52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以《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佛(山)清(远)从(化)高速公路北段建设项目(广州段)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委)〔2020〕8号文),同意收回国有土地共6.2549公顷国有土地使用权(用地范围详见附图)。现拟安排作广州市花都区城镇建设用地,并由广东佛清广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对土地原权属人给予适当补偿;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特此公告。
2.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佛(山)清(远)从(化)高速公路北段建设项目(广州段)用地的批复 .pdf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