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穗规划资源收字〔2021〕5号
穗规划资源收字〔2021〕5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以《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花都区2020年度第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0〕178号),同意收回位于广州市花都区三东大道以南、平龙路以东地段,面积为21487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用地范围详见附图)。现拟安排作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一期工程(龙口-小布地块),并由广州机场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对土地原权属人给予适当补偿;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特此公告。
附件2: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花都区2020年度第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粤府土审(02)〔2020〕178号.pdf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