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穗规划资源收字〔2021〕6号
穗规划资源收字〔2021〕6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广东省人民政府以《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花都区2020年度第二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1〕3号),同意收回位于广州市花都区华侨农场属下的国有农用地,面积为10972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用地范围详见附图)。现拟安排作广州市花都区城镇建设用地,并由广州市花都区土地开发储备中心对土地原权属人给予适当补偿;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特此公告。
附件2: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花都区2020年度第二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粤府土审(02)〔2021〕3号.pdf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