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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穗规划资源收字〔2021〕6号

发布日期:2021-02-08 14:47    文章来源:​广州市人民政府     【 字体:   】  访问量: -

穗规划资源收字〔2021〕6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广东省人民政府以《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花都区2020年度第二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1〕3号),同意收回位于广州市花都区华侨农场属下的国有农用地,面积为10972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用地范围详见附图)。现拟安排作广州市花都区城镇建设用地,并由广州市花都区土地开发储备中心对土地原权属人给予适当补偿;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特此公告。

附件1:收地公告附图.pdf

附件2: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花都区2020年度第二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粤府土审(02)〔2021〕3号.pdf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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