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 穗花规划资源收字〔2022〕1号
穗花规划资源收字〔2022〕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有关规定,经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依法收回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街风神大道以南、东风体育馆以东用地面积为11018.27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用地范围详见附图)。收回后,拟作为风神第二幼儿园项目用地,并由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对土地原权属人依法给予补偿。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202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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