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花府征〔2023〕16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需将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民主经济联合社属下的1.6727公顷旧厂房集体建设用地完善转用、征收手续。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南轮机动车配件有限公司旧厂房“工改工”类微改造项目涉及集体土地完善转用、征收手续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3〕36号)以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州南轮机动车配件有限公司旧厂房“工改工”类微改造项目。
二、征收土地位置:广州花都区炭步镇安泰路8号(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的集体土地1.6727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
四、补偿安置方式:广州花都汽车城发展有限公司于2004年9月与土地所有权人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民主村(现为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民主经济联合社)签订了征地补偿协议(广州市南轮机动车配件有限公司所处地块在征地协议范围之内),并于2008年8月26日支付征地补偿款76.4790万元(包含广州市南轮机动车配件有限公司所处地块的征地补偿款),已落实补偿安置。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征地批复(粤府土审(02)〔2023〕36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本公告期限为2023年4月18日至2023年5月4日。
特此公告。
附件:征地公告附图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