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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花府征〔2024〕8号

发布日期:2024-02-15 17:09    文章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 字体:   】  访问量: -

穗花府征〔2024〕8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委托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花都区2023年度第七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批复》(粤府土审(02)〔2024〕18号)),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黄沙塘经济联合社、黄沙塘第二、第三、第四经济合作社以及竹洞蓝珠第二经济合作社、竹洞蓝珠第四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合计16.8927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赤坭大道北一地块一。

  二、征收土地范围: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黄沙塘村、竹洞村。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黄沙塘经济联合社、黄沙塘第二、第三、第四经济合作社以及竹洞蓝珠第二经济合作社、竹洞蓝珠第四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合计16.8927公顷,其中集体农用地16.8927公顷(不涉及耕地)。

  四、批准时间及工作安排:

  1.批准时间:2024年2月4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委托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

  2.实施安排:2024年2月7日-2024年2月27日,请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黄沙塘经济联合社、黄沙塘第二、第三、第四经济合作社以及竹洞蓝珠第二经济合作社、竹洞蓝珠第四经济合作社及相关权利人,持权属证明、征地补偿协议等,到广州市赤坭镇人民政府(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广源路8号)申领土地征收补偿相关费用(补偿费用已预付的除外),办理产权注销登记,并将土地交付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人民政府。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花都区2023年度第七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批复》(粤府土审(02)〔2024〕18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征地批准文件

  2.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3.征收土地公告附图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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