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补充公告 穗花征补充〔2025〕2号
穗花征补充〔2025〕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需征收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黄沙塘村、竹洞村、赤坭村、赤坭镇经济联合总社属下的集体土地40.0525公顷,我区已于2025年2月20日发布了《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穗花府预征〔2025〕10号,以下简称为“原公告”),由于用地范围调整,拟征收土地位置和面积发生变化,为补充保障被征地单位及相关权利人的知情权,现补充公告如下:
一、原公告中第一条调整为“拟征收土地目的:因公共利益的需要,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二、原公告中第三条调整为“拟征收土地面积:40.0525公顷(合600.7875亩,以2000国家大地坐标计算)。”
三、原公告中附件《征收土地预公告附图》的红线范围进行调整,详见附件。
原《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穗花府预征〔2025〕10号)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补充公告时间: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31日。
特此公告。
附件:征地预公告补充公告附图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