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新年第一个工作日,花都区市场监管局就收到了一面来自千里之外的山东消费者寄送的锦旗,感谢该局“为民办实事 人民好公仆”。
此前,该消费者通过微商以2600元价格网购了3盒产自花都区企业生产的化妆品,收货后发觉化妆品可能存在质量问题,与微商协商退货退款被拒。其向12345投诉举报热线求助,花都区市场监管局收到线索后,立即派出工作人员核查处理。由于化妆品质量问题不属于该局权责,且经了解相关部门处理质量投诉过程中,企业负责人坚称其产品质量符合规定,拒绝退款,因此双方纠纷僵持不下。看似消费者诉求难以实现,花都区市场监管局没有轻言放弃,积极联系消费者与生产企业再次进行调解。一方面从企业守信和高质量发展着手,针对性强化宣贯《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规定,指导教育企业进一步完善产品计量、标识等不足之处。另一方面,由于微商销售价格与生产企业出厂价格不同,该局协调消费者积极配合生产企业寻找确定销售方,以便生产企业“追偿”“垫付”的差额。最终达成一致,生产企业全额退还给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