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财物招领公示
(一)
2021年6月17日,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北兴派出所民警在侦办一宗抢劫案件中依法查获并扣押了涉案小型轿车一辆(详见表格),经查明系无主财物。因需依法及时处置涉案物品,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当事人仍不来领取财物的,公安机关将对查扣的悬挂号牌为粤SX20J1的黑色小型轿车(发动机号 :HR16516019A,车架号:LGBG12E047Y062263)依法处理。
(二)
2021年6月9日,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北兴派出所民警在侦办一宗抢劫案件中依法查获并扣押了涉案重型厢式货车一辆(详见表格),经查明系无主财物。因需依法及时处置涉案物品,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当事人仍不来领取财物的,公安机关将对查扣的悬挂号牌为粤T26243的蓝色重型厢式货车(发动机号 :01806079,车架号:LFNAFRKP9A1E43286)依法处理。
(三)
2020年10月24日,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北兴派出所民警在侦办一宗盗窃案件中依法查获并扣押了涉案摩托车一辆(详见表格),经查明系无主财物。因需依法及时处置涉案物品,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当事人仍不来领取财物的,公安机关将对查扣的悬挂号牌为粤A36U31的黑色女装摩托车(发动机号 :12008142,车架号:L9STB5129C1206905)依法处理。
(四)
2020年2月18日,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北兴派出所民警在侦办一宗盗窃案件中依法查获并扣押了涉案摩托车一辆(详见表格),经查明系无主财物。因需依法及时处置涉案物品,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当事人仍不来领取财物的,公安机关将对查扣的红色男装摩托车(发动机号:30060319,车架号:LP6PCJ3B23K200368)依法处理。
财物领取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花都大道东103号(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北兴派出所)
财物领取方式:当事人现场领取或委托他人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