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财物招领公示
(一)
2020 年12 月 29 日,我分局站前派出所民警在侦办一宗盗窃案件中,依法查扣了涉案电动车3辆(详情见下表)。上述涉案财物应当退还,但经查明系无主财物。因需依法及时处置涉案物品,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当事人仍不来处理财物的,公安机关对上述查扣的涉案车辆依法处理。
(二)
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财物招领公示
2020年11月26日,我分局站前派出所民警侦办的一宗盗窃案件中,查扣了涉案自行车2辆(详情见下表)。上述涉案车辆应当退还,但经查明系无主财物。因需依法及时处置涉案物品,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当事人仍不来处理财物的,公安机关对上述查扣的涉案车辆依法处理。
(三)
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财物招领公示
2019年11月21日,我分局站前派出所侦办的一宗盗窃案件,依法查扣了涉案电动车2辆(详情见下表)。上述涉案车辆应当退还,但经查明系无主财物。因需依法及时处置涉案物品,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当事人仍不来处理财物的,公安机关对上述查扣的涉案车辆依法处理。
(四)
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财物招领公示
2020年4月16日,我分局站前派出所侦办的一宗盗窃案件中,依法查扣了涉案的电动车1辆(详情见下表)。上述涉案车辆应当退还,但经查明系无主财物。因需依法及时处置涉案物品,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 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当事人仍不来处理财物的,公安机关对上述查扣的涉案车辆依法处理。
(五)
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财物招领公示
2021年10月8日,我分局站前派出所侦办的一宗盗窃案件中,依法查扣了涉案的自行车1辆(详情见下表)。上述涉案车辆应当退还,但经查明系无主财物。因需依法及时处置涉案物品,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 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当事人仍不来处理财物的,公安机关对上述查扣的涉案车辆依法处理。
(六)
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财物招领公示
2021年9月22日,我分局站前派出所侦办的一宗盗窃案件中,依法查扣了涉案的电动车1辆(详情见下表)。上述涉案车辆应当退还,但经查明系无主财物。因需依法及时处置涉案物品,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 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当事人仍不来处理财物的,公安机关对上述查扣的涉案车辆依法处理。
(七)
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财物招领公示
2023年3月5日,我分局站前派出所侦办的一宗盗窃案件中,依法查扣了涉案的电动车1辆(详情见下表)。上述涉案车辆应当退还,但经查明系无主财物。因需依法及时处置涉案物品,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 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当事人仍不来处理财物的,公安机关对上述查扣的涉案车辆依法处理。
财物领取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站前派出所
财物领取方式:当事人现场领取或委托他人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