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关于2019年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文件公开属性和有效性评估调整结果的通知 【花政务公开办〔2022〕26号】
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区府直属各部门: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根据《广州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穗府办〔2020〕53号)和《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花都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花府办函〔2020〕5号)要求,区政务公开办组织对2019年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进行公开属性和有效性评估调整。经区政府同意,现调整2份文件公开属性为主动公开,11份主动公开文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标注失效,请遵照执行。
附件:1.公开属性调整为主动公开的文件目录
2.主动公开文件标注失效目录
广州市花都区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
2022年9月21日
附件1:公开属性调整为主动公开的文件目录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花都区创建健康促进区实施方案》的通知【花府办函〔2019〕107号】(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doc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花都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花府〔2019〕4号 】(免于公开转主动公开).doc
附件2:主动公开文件标注失效目录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