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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汽车城管理委员会机构编制方案

发布日期:2024-03-27 17:06    文章来源:汽车城管委会     【 字体:   】  访问量: -

        根据《中共广州市花都区委办公室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花都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花办发〔2011〕29 号),广州市花都汽车城管理委员会(简称:花都汽车城管委会)是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

        一、主要任务

     (一)根据汽车城总体规划,承担汽车城开发建设的实施工作;编制汽车城发展规划纲要,制订土地开发计划; 协助有关单位解决土地征用、工程项目审批、招投标、资金筹集等问题。

     ( 二)承担汽车产业基地招商引资整体策划,拟订吸引汽车等先进制造业企业入驻园区的措施;承担投资项目的洽谈、分析和引进,协助办理引进项目的有关手续。

     (三)协调有关部门在汽车城的行政管理事务和相关业务。

     (四)承担对汽车城的汽车及相关企业的管理、指导和服务,及时为企业解决问题。

     (五)组织指导本系统组织、纪检、宣传、人事、财务、工、青、妇等工作。

     (六)承担产业政策理论、发展规划的战略研究; 对园区经济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七)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任务,花都汽车城管委会内设4个正科级机构。

     (一)办公室。

       承担区委委托管理的汽车城管理委员会直属单位组织人事、工、青、妇等工作,会同区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教育;配合有关部门培训直属单位管理人员;承担汽车城管委会的内部事务、财会、统计、后勤、保卫、档案等工作。

    (二)规划建设科。

      根据汽车城总体规划,承担汽车城开发建设的实施工作;组织编制汽车城详细规划发展纲要;制定土地开发计划;协助有关单位土地征用、工程项目审批、招投标、施工工程的管理服务工作。

    (三)招商引资科。

      对汽车产业招商进行整体策划,拟定吸引汽车等先进制造业企业入驻园区的措施;承担投资考察团的接待、投资环境和优惠政策的宣传介绍以及投资项目的洽谈、分析和引进。

    (四)协调管理科。

       协助办理投资项目的有关手续,协调区相关职能部门在汽车城的行政管理事务和相关业务;承担汽车城管委会的安全生产、综治信访维稳、三防、应急等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经费渠道

核定花都汽车城管委会事业编制21名,其中: 主任1名(由区领导兼任)、常务副主任1名(正处级)、副主任2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9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数2名。人员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

       四、其他事项

     ()花都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开发区、秀全街辖区及花都汽车城规划范围内的规划、建设、开发和招商引资工作。秀全街道办事处负责秀全街辖区内的行政管理事务和公共服务工作,秀全街辖区外、开发区辖区和花都汽车城规划范围内的行政管理事务和公共服务实行属地管理。

     ()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调整的,按有关规定及时到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五、附则

      本方案由广州市花都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广州市花都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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