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2025)
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规定
(三) 广州市花都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一)责任主体:广州市花都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二)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的公开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方式:花都区政府门户网站
(四)监督渠道:电话监督(020-86809889)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基本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