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证遗失声明
兹有广州市花都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吴炳利,遗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现声明相关执法证作废:
吴炳利,执法证号:19010799482,有效期至2026年7月12日。
自本声明公布之日起,凡持上述编号的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或其他公务活动的,均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拒绝接受检查,并向我局举报,电话020-86809889。
特此声明。
广州市花都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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