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花东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花东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广东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粤办函〔2023〕65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广州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穗府办函〔2023〕26号)和《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花都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花府办函〔2023〕7号)等文件精神,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花东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花东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邝志贤 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梁卓彦 副镇长
副 组 长:庾志强 党政综合办
张治逵 宣传办
王学丹 经济发展办
麦文智 花东市场监督管理所
曾维展 北兴市场监督管理所
张钱良 花东税务所
成 员:欧阳天海 经济发展办(统计组)
彭胜强 党建工作办
刘国忠 农业农村办
高银枝 财政办
李道亮 公共服务办
苏玲红 规划建设办
温志凌 综合治理办
李飞宏 应急管理办
钟建伟 综合行政执法办
鲁 宇 综合行政执法队一分队
尹华伟 综合行政执法队二分队
高纳新 综合行政执法队三分队
高惠意 农村财务和集体资产管理中心
谢广海 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戚德忠 综合保障中心
江伟强 经济发展办(生态环境保护中队)
陈家文 花东司法所
陈润平 花东派出所
龙伯权 花侨派出所
刘泽群 北兴派出所
骆应灯 花东教育指导中心
王志辉 宝裕华实业有限公司
高 涛 花东供销社
各村(社区)书记
三、工作机制
花东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办(统计组),办公室主任由梁卓彦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欧阳天海同志兼任,成员由经济发展办(统计组)、新聘普查工作人员及相关单位人员选调组成,负责组织和协调落实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国家、省、市、区和镇有关文件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按时保质完成普查任务。镇领导小组成员职务发生变化时,由对应新任职人员自动递补。镇领导小组不作为镇级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9日
(联系人:欧阳天海,电话:86765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