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委员会关于陈家文等同志兼职的通知
各单位:
经镇党委会议研究同意:
花东派出所社区民警陈家文同志兼任联安村党委、珠湖村党总支部、元岗村党支部、塘星村党支部副书记;
花东派出所社区民警陈琳同志兼任南溪村党总支部副书记;
花东派出所社区民警黄晓文同志兼任富力金港城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助理;
花侨派出所社区民警李明同志兼任石角村党总支部副书记。
中共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委员会
202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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