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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府25号(关于印发花东镇加快推进餐饮污染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已失效)

发布日期:2021-11-17 14:55    文章来源:本网     【 字体:   】  访问量: -






东府〔202125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花东镇加快推进餐饮污染排查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已失效)


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

《花东镇加快推进餐饮污染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业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人民政府

20211016






花东镇加快推进餐饮污染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落实市、区关于污染防控的工作部署,加快推进餐饮业类污染排查整治工作,根据《花都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花都区深入开展全类型、全覆盖污染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花河长办〔202115号)和《会议纪要》(花河长办会纪〔202111号)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任务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排查整治辖区范围内的餐饮业类,强化经营者环境治理主体责任,加强对餐饮业类污染的监督管理,持续改善大气、水环境质量,推动我镇餐饮业类规范、有序、健康发展,进一步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二、排查整治工作要求

(一)排查范围

对全镇餐饮业类进行排查整治。重点检查是否配套环保设施(需安装油烟净化器、隔油隔渣池或油水分离器);环保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油脂类等餐厨垃圾是否规范处理(需分类放置、日产日清);污水是否有合法去向(餐厨废水经隔油隔渣池或油水分类器处理后,由市政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不具备接入市政管网条件的,应对产生的废水进行处理,符合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

(二)整治要求

餐饮业类要按照环保要求配套环保设施,并正常运行,规范油脂类、餐厨垃圾处理;污水应有合法去向。

(三)整治目标

1023日前全面完成全镇餐饮业类污染排查整治工作,并形成整治工作台账。定期对列入整治范围的餐饮业类企业场所逐家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治到位。制定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促进餐饮业类进一步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

三、责任分工

生态环境环保中队:监督检查餐饮业类执行新建、改建、扩建餐饮服务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备案制度;负责做好餐饮业类排水预处理设施整改工作的现场技术规范业务指导;提供餐饮业类排查整治工作的业务指导及汇总上报工作。

综合行政执法办:负责依法查处餐饮业类未规范处理油脂类、餐厨垃圾行为,依法整治产生污染的餐饮户外占道经营行为。

市政和城乡建设管理中心(工程建设组):负责办理排水许可证的业务指导;配合做好现场核查及排查污水管道是否错接等工作。

河长办:加强辖区内各河流及周边巡查力度,排查河流周边涉污餐饮业类;协助配合做好餐饮业类排查整治工作。

花东市场监督管理所、北兴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依法查处无证无照或超范围餐饮经营行为,配合更新餐饮业类清单。

各村(社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负责对辖区内餐饮业类进行全面排查整治,组织开展排查整治工作,按期完成任务。定期对辖区内餐饮业类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治到位,落实常态化管理措施。

各驻村(社区)组:压实村(社区)干部及经济社社长责任,按期完成任务。

四、信息报送

各村(社区)填写《花东镇涉水污染源摸查整治台账(餐饮业)》并于1021日前报送生态环境环保中队;未能按期完成整改的餐饮业类,整治进展情况以每周一报形式(每周四)报送生态环境环保中队。


附件:1.广州市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

餐饮场所污染防治管理要求指引(试行)的通知

(穗环领导小组办〔2019129号)

2.各村(社区)餐饮企业数量及联络员名单

3.花东镇涉水污染源摸查整治台账(餐饮业)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直线 2直线 3东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110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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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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