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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人民政府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12-29 15:54    文章来源:本网     【 字体:   】  访问量: -

  2021年以来,我镇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中共广州市花都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要求,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统一领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为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镇工作的领导。

  1.进一步加强党委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镇党委在推进本地区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督促。成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并从花东司法所、信访处置组、党政综合办等部门抽调骨干人员成为法治员,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党委书记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职能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

  2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将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习近平法治思想内容列入党委议事日程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组织专题集体学习和专题宣讲会2次。利用政府LED平台、花东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开展日常宣传,营造良好的法治舆论氛围。针对在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多次召开党政领导班子专题研究法治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纠错率高、涉集体权益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高等问题。

  3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终述职内容。严格落实法治政府重大事项、重大决策向党委汇报制度。2021年3月,组织镇班子领导共16人进行了2020年度述法,以述法促履职。

  4建立健全党内规范性文件的各项配套制度。对备案的党内规范性文件在起草、征求意见、审核批准和公布等各个环节均进行认真审查,重点审核文件是否依程序制定,是否与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等。聘请广东誉理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团队作为我镇的法律顾问,除了参与党内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外,还参与镇党委重大决策、处置涉法涉诉案件等法律事务。

  (二)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1综合运用各种法治力量和手段,助力复工复产。大力推广“信易贷”(广州站)平台,发动1208家企业实名注册,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积极培植税源,协助玉湖冷链(广州)有限公司、玉湖冷链物流(广州)有限公司、北海中远海运船务代理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助力花东税收。配合落实“人才白卡”工作,为71名企业人员网报入户,协助镇内重点企业推荐符合申报企业领军人才和高端人才共5人完成资料上报,为32名重点企业员工子女成功办理入学。

  2强化涉疫矛盾纠纷调处。常态化做好疫情防控和应急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在50个村(社区)张贴防疫宣传海报600份,实现防疫宣传全覆盖,延伸防疫普法工作“触角”。发扬“枫桥经验”,花东司法所、综合治理办每月开展涉疫情矛盾纠纷排查,把纠纷化解在初发阶段、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1.推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制定《花东镇会议议事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组织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通过后再提交党委会议表决,同时报送镇人大审议。

  2.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设置综合行政执法办,成立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明确工作职责、人员队伍和工作机制,新招录17名行政执法人员补充执法力量。自2021年9月15日起,综合行政执法办已承接执法事项共497项,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3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及时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开执法事前、事中和事后信息,1-12月,已在平台公示了38宗行政处罚案件;实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完善执法文字、音像记录,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现场执法、送达执行等环节进行全过程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实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规范审核程序和审核内容,确保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合法、公平、公正,防范法律风险。

  4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制定《花东镇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花东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花东镇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等制度。参考省、市主动公开目录要求,完善花东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将财政预决算、重大项目审批和社会公益性项目建设等老百姓密切关注的热点问题、信息共75条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予以公开,相关政策性文件同步发布解读。在政务服务中心办证大厅设置政务公开专区,上线“人工智能柜台及智能云厅”,有效实现公开、互动、服务融合发展。

  5切实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投入588520元,打造集呼应、调度、监督、评价于一体的“有呼必应”网格化综合指挥平台,目前,镇级和试点联安村指挥调度平台各项设施设备均已投入运行。继续深化政务服务改革,配合上级优化整合全区移动政务服务应用,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2个“穗好办”易拉宝宣传海报,强化宣传。

  6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按照《广州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进一步推动机关负责人既出庭又出声。1-12月,我镇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共19件,已开庭审理16件,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9件,出庭应诉率达56.25%,远远高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30%的文件要求。

  7积极构建多元解纷体系。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工作机制,实现各类调解主体的有效互动。实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按照“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的工作目标,进一步明确了政府负总责、各村(社区)、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职责。花东司法所根据辖内人民调解工作实际,与花东法庭和区法院建立了联合调解平台,将人民调解与司法确认无缝衔接,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协议履行率与强制执行力。2021年,我镇共调处矛盾纠纷243起,达成协议239起,调解成功率达98%,办理司法确认1起,为当事人追回损失达996余万元。

  (四)加快法治社会建设。

  1.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学法。落实领导干部旁听案件庭审学法用法机制,先后于5月、9月组织全镇干部职工开展线上旁听庭审活动和学法考试,参与率达100%;充分利用“广州市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系统”“公务员网络大课堂”等线上平台,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常态化学法;积极参与区委开展的民法典学法考试、行政应诉案例点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例分析等学法培训活动,在全镇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中营造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2.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相继开展国家安全日、人民调解、民法典、交通安全、法律援助、反诈等主题宣传活动10余次,向群众派发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群众咨询。加强青少年的法治教育,提高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发挥兼职法治副校长的职能作用,配合区教育局组织法治副校长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辖区内兼职法治副校长走进我镇各中小学开展法治宣传讲座56场次,积极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

  3.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在花东司法所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站长由花东司法所所长兼任,工作人员由花东司法所工作人员担任。站内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窗口,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指引、法制宣传、综合业务、人民调解和公证服务等业务。同时,在村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的基础上,依托各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点,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五)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加大对重点领域的权力制约和监督。强化对公务用车、政府采购、政府合同等重点领域的内部监督。出台《花东镇采购货物项目管理制度(试行)》《花东镇采购服务项目管理制度(试行)》《花东镇小额项目审核领导小组议事规则》等制度,严格规范政府采购流程;公务车使用实行“事前申请,事后核销”、定点停放和“一车一卡”加油等管理办法,加强日常监管;所有政府合同均由法律顾问审核,并通过班子会议表决通过。

  2完善法律监督体系。接受人大、政协、司法监督和政府层级监督。研究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58件、检察建议3件;100%参与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自觉履行行政复议和法院的生效判决;定期向区司法局报告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等。

  二、存在问题

  今年,我镇的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离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综合行政执法力量较薄弱,执法人员不足、办公场地缺乏和新事权执法经验不够等,还不能满足日常执法需求。二是辖内矛盾纠纷和不稳定隐患仍比较突出。例如,因涉军群体不稳定和工地项目劳资纠纷情况引发的集体上访仍时有发生,维稳压力比较大。三是普法教育力度还不够,特别是针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制教育较欠缺,侵害出嫁女权益的案件时有发生,“村规民约大于法”的现象偶有出现。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提高村干部的法律知识水平,着重开展男女平等、妇女权益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等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农村法治管理水平。在推选相关干部前,把知法、懂法、守法作为必备条件。

  (二)强化对村规民约的审查和监督。针对侵害出嫁女权益案件多发的问题,在尊重村民自治的基础上,联合花东司法所、公共服务办、农村财务和集体资产管理中心等部门,完善对村规民约的审查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进行清理,从源头上解决村规民约违法的问题。

  (三)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充分利用当前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法律服务平台,让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中。协调司法所、镇政府各职能部门和信访部门建立访调对接、预警排查、联动化解、信息共享、后勤保障等工作机制,做好“家门口”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四)强化执法业务知识培训。积极配合上级开展的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努力提高执法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和行政执法能力;考虑参照原城管执法中队律师驻队模式,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外聘律师协助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工作,确保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到实处。



                                                                                 中共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委员会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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