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3年,花东镇全面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1312”思路举措和区委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强化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意识,加强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促进秉公用权,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社会建设,全方位为花东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镇工作机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贯彻法律落实到党委决策实施全过程。依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委会议、党校、广州市干部培训网络学院等学习平台推进法治培训工作全战线、全覆盖。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主题教育读书班等活动,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组织镇领导班子成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1次,组织208名镇干部职工线上旁听庭审,组织6名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知识考试,有效提升了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水平。
二是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履行法治工作列入年终述职内容,以述法促履职。制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补足法治政府建设弱项和短板,不断提升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继续完善党委、政府议事制度,召开党委会议、班子联席会议、专题会议等共72场次,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各项行政事务。积极利用政府层级监督、纪检、人大、政协和司法监督,加强对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体制、依规依法履职用权等情况的监督。
(二)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及市委“1312”思路举措,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深化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在镇政务服务大厅设置计生、民政、规自(国土)、劳保等业务窗口9个,并设置政务信息公开专区,提供电脑和打印机,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站式”政务服务。强化对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保护,通过暖企专员工作情况落实监督机制,开展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地走访企业,向企业宣传统计法规、解释统计政策,为10家工业企业、3家批发零售企业、1家服务业企业实现升规。开展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结合“国家安全日”“119消防宣传月”等特殊节点,在辖区内开展“防范非法集资”推广宣传活动,有效提高企业守法经营意识和群众的防骗意识。
(三)系统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对照2023年全面依法治省、2023年全面依法治市和区委2023法治建设工作安排,深入推进花东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是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积极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全流程规范化建设,全部综合行政执法案件原则上均经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办理。成立执法队会审小组、法制审核小组,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综合行政执法立案、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流程环节通过文字、音像等形式进行记录;重大综合行政执法决定必须经过法制审核,并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及信用广州网公示。完善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综合运用提醒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开展行政执法。在市容整治中对初次违法的当事人主要采取提醒教育手段,在执法过程中同时做好普法宣传,让违法当事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立案后,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或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按规定免予处罚;确需处罚的,优先适用从轻处罚规定。2023年,我镇综合行政执法免于处罚3宗,从轻处罚1427宗,占全部案件的64%。同时,积极引导失信市场主体通过信用整改、专题培训、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报告等方式开展信用修复,按程序及时终止实施失信惩戒措施1宗。
二是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积极配合上级申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严格对照花都区年度法治工作要点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按时按质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主动在政府门户网站、“花都+”微信公众号、南方Plus等媒体平台公开征地拆迁、行政执法、环境治理、社会保障、人事任免、财政预决算等信息300余条;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20件,没有发生被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纠错的情况。贯彻落实《广州市依法行政条例》《广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行政决策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花东镇合同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签订程序,所有涉及5万元以上(含5万元在内)的合同必须签订书面合同,由法律顾问进行审查,2023年共审查合同38份,提出法律意见20条,极大避免了法律风险。完善“好差评”服务机制,落实“12345”政府热线交办,以群众满意作为衡量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的标准。
三是严格规范行政应诉工作。参照《广州市建立行政应诉案件全流程督促跟踪机制若干措施》,建立内部提醒机制,在党政综合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跟踪落实行政诉讼案件答辩、出庭和履行,全面杜绝“四不”问题,并及时向区司法局报备和反馈全流程工作。持续推进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出庭应诉率达到100%,其中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1件,真正实现机关负责人在行政应诉案件中既出庭又出声。配合协调化解行政诉讼案件2宗、行政复议案件1宗,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四是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级各层面监督。全力做好区审计局反馈的22个问题整改工作,并以审计为契机,落实好主体责任,把支持配合审计工作与贯彻落实好当前各项任务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规范预算执行、财政收支、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债权债务管理等经济行为。做好行政执法监督,依托镇司法所,指导、督促执法人员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定期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做好农村资金、票据、会计核算、财务公开的管理监督,采取定期抽查、半年大检查等形式强化对“四议两公开”工作的监督;推行农村集体“智云”办公线上用款申报,实现政务OA与工作系统信息互联互通,“三资”监管全程网办、履职记录自动实时留痕。落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81件;落实检察建议、司法建议6件。主动开展营商环境突出问题、工程建设领域公职人员违规“挂证”、农村集体“三资”经营性合同突出问题、耕地占用、固体废弃物处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及背后作风等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利用50个村(社区)纪检监察联络站收集群众诉求,打通监督职能向基层延伸“最后一米”。
(四)高效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
一是推动“大法治+大宣传”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普法工作,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3月24日,召开2023年花东镇干部职工学法培训班,200余名镇干部职工参加了培训;7月7日,召开花东镇研究普法工作会议,镇两委领导及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7月7日,组织镇政府全体干部职工开展线上旁听庭审活动。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开展实时普法;利用村(社区)公益广告牌、宣传栏、微信群等阵地大力宣传,普及燃气安全、安全生产等知识,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大力培养“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共为22条村22户提交了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推荐表,组织22名学法示范户代表参加区农业农村局举办的学法示范户培训,打造以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为抓手的法治乡村建设新模式,厚植乡村振兴法治底色。
二是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扎实开展“主题日”法治宣传活动,抓住“国家安全日”“人民调解宣传月”“民法典宣传”“敬老月宣传”“三八”妇女维权周等节点,组织各职能部门集中开展户外宣传活动,先后为1000余人次解答法律问题,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宣传手册和单张30000余份。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整合政府法律顾问、司法所、村(社区)法律顾问等法律服务资源,全方位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个性化法律服务需求。提升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实效,组织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所驻村(社区)“10号工作室”的法治工作以及“法治帮帮团”工作,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和人民调解,确保群众不出村(社区)即可享受法律服务,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维护正当权益。2023年,法律顾问共为村民出具法律意见书26份,解答法律咨询500余人次,开展宣传940余场次,参与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0余宗。复制推广“3+X”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由司法所专职人民调解员、辖区辅警、村(社区)调委会调解员以及驻村(社区)法律顾问组成花东“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利用现有的综合对外服务窗口为辖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等服务。村(社区)调委会每天通过微信群报备当天发生的矛盾纠纷,研判是否存在不稳定因素并及时上报镇司法所;驻村(社区)法律顾问在村(社区)服务窗口值班,为本村(居)民提供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综合服务,有效了解辖区内的矛盾纠纷,时刻掌握矛盾纠纷的动态。
三是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成立花东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选优配强工作站人员队伍,由分管民政工作的镇领导任工作站站长,多个职能部门负责人任成员。镇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工作站日常工作,通过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的形式配备儿童社工和青少年事务社工驻社开展工作。建立每月会商、每季联席会议机制,工作站各职能部门定期分析评估辖内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人犯罪工作形势;成立“三人包保帮教”小组,严格落实家访、约谈、宣教和帮扶等工作措施,与帮教对象监护人、村(社区)干部形成帮教合力。持续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力度,2023年共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60余场次,有效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遏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切实维护广大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四是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扎实推进平安建设工作,常态化做好城中村治理、社区反诈、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扫黑除恶、反邪教和道路交通安全等工作。健全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动态衔接的基层治理机制,建立最小应急单元177个,定期进行调度测试。加强最小应急单元与辖区派出所的联动,社区民警参与社区内最小单元共建。广泛推动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依托“广州街坊”设立群防群治防控岗118个(均为控地岗),组织发动群防群治力量1001人次,其中专业力量21人、半专业力量(辅警、治安联防队、治保会、保安等)607人、行业性社会力量138人、志愿力量235人,在元旦、春节、两会期间等重点防护期共同做好社会治理工作。2023年以来,“金谷之舟”志愿服务队多次在“广州街坊”“最人气”“最喜爱”榜单上榜,为平安花东贡献志愿者的力量。
二、存在问题
对照市、区的法治工作要点,我镇法治政府建设还存在不足:一是少数干部职工法治意识不强,片面追求工作效率,作出的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造成行政诉讼案件败诉;二是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头作用还不够明显;三是综合行政执法车辆短缺、执法人员专业能力和经验不足;四是普法宣传渠道还不够宽、内容还不够丰富。
三、2024年工作计划
(一)持续强化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坚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领导干部的学习内容,切实把学习转化为工作实践。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少数”作用,以少数带动多数,推动各项工作依法依规、行稳致远。
(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依托数字政府建设,提升政府履职效能,在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的指导下,不断完善电子政务利企便民服务体系。抓好业务部门集中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管理工作,提升窗口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强化信息整合和公开,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三)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继续深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健全培训指导制度,积极与区委依法治区办对接,努力争取上级执法部门对下放的各项执法事项全部制定执法指引并组织培训,做好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半篇文章”。
(四)持续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继续推进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各监督主体的作用,自觉接受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促进领导干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五)持续推动“大法治+大宣传”工作。继续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培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促进依法依规办事用权;紧抓群众普法教育不放松,丰富法治宣传内容和载体,广泛开展群众法治宣传文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