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
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42516号
代表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邓映玲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探索无物业老旧小区共享物业服务的建议》(第20242516号)收悉。经认真研究,我镇会办意见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无物业小区的治理工作均由属地居民委员会进行管理。无物业老旧小区存在基础设施建设老旧、引入物业服务企业意愿较低、业主配合管理意识淡薄导致物业管理矛盾较多等问题,无物业老旧小区管理难度相对较大。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加大投入,完善老旧小区基础设施建设。以抓住中央、省、市、区提出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为契机,加大政府投入,补齐老旧小区基础设施短板。
(二)多措并举,推进物业管理规范化发展。加快推进无物业小区成立业主组织,并规范其运作。指导业主组织引入有合法资质的物业管理服务单位进行规范化的物业管理并对物业管理服务单位进行有效监督。
(三)强化引导,提高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收缴率。增强业主的物业消费意识,利用各种宣传方法向业主宣讲物业管理相关政策法规,激发业主参与物业管理的主动性、积极性。对于个别规模较小不能实施封闭式物业管理的零星楼栋和居民楼院,可由属地居委发动业主自我管理,原则上由居委牵头动员业主积极参与社区管理,对居民楼栋实施自治管理方式,制定业主自治管理内容、标准和收费办法,减轻业主经济负担,调动业主参与家园共建共治共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专此函达。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6日
(联系人:刘晓茹,联系电话:020-86849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