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人民政府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一)责任主体:花都区花山镇人民政府
(二)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的公开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方式:花都区花山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
(四)监督渠道:电话监督(020-86848293)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
政府信息公开类别及事项
公开内容
责任单位
一级
二级
1
组织机构
领导分工
本单位领导分管事项。
党政和人大办
2
政府机构
内设机构职能分工。
3
机构职能
本单位机构职能。
4
联系方式
内设机构联系方式
5
规范性文件
/
上级单位制定的应当予以公开的有关文件。
上级单位
6
政务动态
本单位最新工作动态。
7
财政预决算
本单位、下属事业单位每年财政预决算报告。
财政办
8
工作报告
本单位相关工作报告
9
其他
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
【 收藏本页 】 【 打印本页 】 【 关闭窗口 】
您访问的链接是广州市花都区“云窗口”智能政务微厅,即将进行视频连线咨询,是否继续?
移动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