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商务局2024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评价公告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公告本单位2024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欢迎您客观、真实地对是否存在以下问题进行反映:
1.没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条件进行审批,或以备案、登记、年检、监制、认定、认证、审定等形式变相设定或实施行政许可;
2.没有公开公示行政许可实施主体、依据、条件、期限、流程、裁量标准、收费标准和申请材料、申请办法、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或公开公示不明确的;
3.受理条件和程序不规范,擅自增加行政许可条件、环节的;
4.补正告知不规范,要求多次补充申请材料的;
5.办理效率低下,办理流程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以内办理行政许可的;
6.不能及时、客观地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的;
7.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礼物、好处的;
8.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要求申请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员、组织提供服务的,或者要求申请人参加不必要的付费培训、会议等的;
9.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事项,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人员、组织的;
10.没有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依法有效实施监督检查的。
如您认为在行政审批实施过程中存在上述或其他问题,欢迎来信来电反映。我们将对您反映的情况和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感谢对我区行政许可评价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广州市花都区商务局2024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通信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天贵路101号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政务管理科(收)
邮编:510800
电话:12345(广州政务服务热线)
广州市花都区商务局
2025年3月20日
广州市花都区商务局2024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24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4年,本单位行政许可事项1项,其中2024年度保留1项,无新增或减少的事项;已进驻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广东政务服务网)的事项1项;行政许可申请量为0,其中受理量为0、不受理量为0;行政许可办结量为0,其中审批同意量为0、审批不同意量为0。
(一)依法实施情况。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权限、范围、程序、条件等情况良好;不存在变相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情况;对行政许可配套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修改、完善情况良好;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事项的法定办结期限为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期限为1个工作日、实际平均办结时间及相应的对比分析情况良好。
(二)公开公示情况。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公开公示实施主体、依据、程序、条件、期限、裁量标准、申请材料及办法、收费标准、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信息;公开公示信息的明确、细化程度高;向社会公开行政许可实施和结果情况良好。
(三)监督管理情况。制定实施行政审批有关监管制度、措施、标准情况良好;对行政审批相对人活动的监督检查情况良好,无发现、查处有关违法违规情况;单位内部对行政审批实施行为的监督情况良好;事项办理过程中无被投诉举报及处理情况。
(四)实施效果情况。达到了设立行政许可时预期目的和效果;在规范市场和社会秩序、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行政相对人的认可度和满意度高。
(五)创新方式情况。创新申请受理和办理模式,行政许可事项进驻花都区政务服务中心,接入“广州市花都区行政审批系统”,实行“综合窗口受理、统一后台审批,一个窗口出件”;提高行政许可事项的网上办理率,100%实行网上办理;精简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事时限;推行跨层级事项扁平化办理、跨部门事项并联化办理情况良好;许可实施过程中的部门间信息共享和相互协同情况良好;建立预约办理、办事工作日等服务制度,创新服务方式等情况良好。
(六)推行标准化情况。编制《办事指南》,向前来办事的人员派发;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实施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受理范围等要素和减少自由裁量权情况良好;清理规范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情况良好。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暂无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及有关建议
暂无
广州市花都区商务局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