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关于同意广州市花都区雅韵幼儿园等6所幼儿园分类登记为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的批复
广东和德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潘军均、广东卓符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张嘉琪、张标成、汤美荷:
递交的关于选择登记为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申请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的通知及《广州市教育局关于明确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程序的通知》要求,现同意广州市花都区雅韵幼儿园、广州市花都区雅斯幼儿园、广州市花都区卓符幼儿园、广州市花都区立德幼儿园、广州市花都区育德幼儿园、广州市花都区弘德幼儿园分类登记为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核发新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同意广州市花都区雅韵幼儿园、广州市花都区雅斯幼儿园、广州市花都区卓符幼儿园、广州市花都区立德幼儿园、广州市花都区育德幼儿园、广州市花都区弘德幼儿园注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公司登记。
自批准之日起,幼儿园应依法办学,重视投入,规范办园行为,不断完善办园条件和提高办园水平,为促进我区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此复。
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