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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25年花都区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区院联合资助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6-11 11:39    文章来源:区科技工业信息化局     【 字体:   】  访问量: -

各有关单位:

  根据《花都区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区院联合资助项目工作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区院联合资助项目工作方案》),现开展2025年花都区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区院联合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本专题项目是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区科工信局))与区人民医院、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区妇幼保健院(胡忠医院)3家共建单位联合资助的花都区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按照《区院联合资助项目工作方案》相关规定,由项目负责人按照本申报指南自行申报,经共建单位遴选推荐,区科工信局按程序审核确定后,符合条件的予以立项资助。

  二、申报方向

  本专题项目面向区内临床常见病、多发病、急危重症疾病诊疗体系建设的研究,鼓励重大技术改革创新与合作,促进我区医疗卫生项目重大技术突破和合作平台建设,重点支持学科交叉研究和综合性研究项目。

  三、申报条件

  (一)面向对象

  本专项项目面向区人民医院、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区妇幼保健院(胡忠医院)等3家区内的三甲医院。

  (二)项目负责人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正式职工,年龄不超过60周岁(指项目负责人应为196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两院院士不受年龄限制。项目负责人应为项目实施期内在职,熟悉本领域国内外科技和市场发展动态,具有本领域的工作经验,是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并能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组织项目按计划进度实施。

  2.项目负责人在研和当年申报的本专项项目累计不得超过1项,项目组其他成员在研和当年申报的本专项项目累计不得超过2项。

  3.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一般不超过6人,确有需要超出人数限制的,必须书面说明。与项目研究无关的人员不得在项目组挂名。

  (三)其他条件限制

  1.项目不存在多头申报、重复申报,已获得国家级、省

  级、市级财政资金支持或区级其他部门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2.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未在省或市或区科研诚信惩戒期内。

  四、申报资料

  (一)申报材料

  1.《花都区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区院联合资助项目申报书》(模板见附件1);

  2.《可行性研究报告》(模板见附件2);

  3.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资质证明材料(学历

  学位、职称证明);

  4.项目组前三位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5.多个单位联合申报项目,应提供相应的合作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自所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技术合作方式、产权归属、投入比例、收益分配等;

  6.需进行伦理审查的项目,提供机构伦理审查委员会审查意见;

  7.其他与项目相关的资料。

  (二)推荐和审核

  1.共建单位应依据项目管理办法或规程组织评审工作,在组织评审后,应对拟推荐项目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向区科工信局提交不超过规定立项项目数量限额的拟推荐立项清单及电子版申报书。拟推荐立项清单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所属学科、技术领域、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支持经费强度等(含区财政支持金额、共建单位支持金额、合计支持金额)。

  区科工信局将对共建单位推荐的项目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及时反馈共建单位。针对未通过审核的项目,共建单位应在5个工作日内再次书面提交补充推荐项目清单。

  (三)年度工作报告

  推荐工作完成后,共建单位应按要求在年度工作报告中将项目征集与遴选工作方案、项目遴选工作总结(包括专家名单、专家意见、公示情况)、绩效亮点等进行披露,并将相关文档资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提交区科工信局。

  五、支持方式

  区财政资金每项补助不超过5万元,年度支持不超过30项,其中区人民医院不超过15项、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不超过9项、区妇幼保健院(胡忠医院)不超过6项。

  六、实施期限

  项目周期为2年。项目起止时间为2025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

  七、注意事项

  (一)科研人员及申报单位须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风险,并遵循科研伦理准则,主动申请伦理审查,接受伦理监督。

  (二)立项项目在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进行公示。

  (三)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项目申报书内容转化任务书,项目申报书内容在签订任务书时原则上不予修改调整,请申报人如实填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项目申报单位应当严格审查把关。凡弄虚作假者,不符合申报条件或违规申报情形的,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将取消项目申报人三年内申报我区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已获准立项的将作撤销立项处理并通报;发现存在科技违规、科研失信等行为的,依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办理。

  (四)立项项目申请延期不得超过1次,延长时间不超过1年。

  八、申报时间

  (一)项目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由共建单位根据项目遴选、推荐立项时间进度自行拟定。

  (二)各共建单位提交区科工信局的拟推荐立项清单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1日17时。

  九、联系方式


共建单位

联系人

电话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

陈晓慧

62935386

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叶淑芳

86888563

广州市花都区妇幼保健院(胡忠医院)

古玉莹

86867931

  

  附件:1.花都区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区院联合资助项目申报书(2024).doc

             2.项目可行性报告参考模板.docx


                                 广州市花都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6月10日   

  (联系人:罗燕红,电话:3688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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