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开遴选2021年中国海外人才交流大会暨第23届中国留学人员广州科技交流会
承办单位的公告
为做好2021中国海外人才交流大会暨第23届中国留学人员广州科技交流会(以下简称“2021年海交会”)相关工作,我局(以下简称“采购人”)拟择优遴选1家第三方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服务商”),作为花都区参加2021年海交会的承办单位。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公开遴选2021中国海外人才交流大会暨第23届中国留学人员广州科技交流会承办单位。
(二)项目预算
合同总价30万元以内。
(三)项目布展地址及面积
地址:广州白云国际会议中心
面积:约200平方米(展位费预计15万元,具体以组委会确定展位位置及面积为准)
(四)项目内容
主要开展海交会参展服务工作。服务商项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费用包干。本项目采取包干方式进行承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服务商承担参加本届海交会的展位费、特装设计安装费、服务费、餐饮费、交通费、参会人员核酸检测费用等相关费用。
2.方案制定。协助制订2021海交会花都区参展工作方案,包括策划设计参展内容和形式,落实参展场地和搭建展位工作,组织开展参展期间展示讲解、咨询服务和宣传报道等相关工作。
2.展位搭建。负责协助收集、整理、制作与我区营商环境、创新政策与成果展所需的符合版权的相关素材、文字等,设计和搭建展厅,集中展示具有花都特色的城市风貌、区位优势、产业布局、政策优势、历史肌理和文化层面,软硬结合向海内外人才展示花都城市建设和创新创业风貌,重点展示前瞻性关键技术和创新产品。
3.项目人才对接。负责协助组织区内企业具体对接人才和项目,协助邀请相关展示单位参会,征集本区人才、项目需求信息,供对外发布,并协助收集报名参加2021海交会的海外人才和项目信息,做好引进人才和项目的服务对接工作。须完成签订项目落地、人才入户意向20项以上,以及后续跟进入户服务。
4.后勤保障。按采购人要求与海交会组委会积极对接,保障筹备期和展会期间及展位后的所有相关交通、工作用餐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会议期间拍照、新闻报道;完成大会成果报告及后期音相资料留底备份。
二、申报材料及时限
有意向的服务商请提交含以下内容的申报书:
(一)单位简介。包括名称、注册地、单位经营规模、技术力量、行业资源,投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
(二)单位资质。
1.单位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单位必须是《2021中国海外人才交流大会暨第23届中国留学人员广州科技交流会特装承建资质认证单位名单》中企业(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中标供应商要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并具备以下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投标截止日5天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三)相关成功案例。提交与市内海交会相关的成功案例介绍,突出特装现场成效、项目及人才对接、后勤保障经验等相关内容的说明及证明材料;
(四)本届海交会特装方案
根据本届展位位置及面积涉及初步特装方案(必须涵盖展示内容:1.展板展示:区情介绍、人才政策、科创政策、金融政策、科技抗疫等;2.展品互动:汽车、飞机维修、人工智能、5G等智能装备项目产品展示),中标后根据邀标方具体要求做相应调整;
(五)中标供应商在广州市有专职工作人员。
(六)投标经费预算(含发票价),列出使用明细。
三、相关要求
1.请将申报书(盖单位公章并加盖骑缝章)一式二份密封后,并提供电子版光盘一份,于11月18日17:00前送至花都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科技创新科(广州市花都区天贵路67号501室,联系人:凌莉,电话:020-36998912)。
2.服务商协助承担活动组织所有疫情防控、安全保障事项,服务商要确保展位搭建安装和使用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展位搭建安装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质量和安全责任由服务商承担。
3.服务商及时配合采购人需求做好海交会安排,如活动需要调整日期、方式、内容,供应商须配合采购人的调整要求。
4.未经采购人同意,服务商不得向任何个人和机构透露本项目所涉及的资料、信息等。
5.供应商不得以采购人名义从事与本项目无相关的任何活动。
6.采购人以公示信息作为遴选结果告知,采购人与中标服务商签订合同,中标服务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四、付款方式
以中标合同价为依据,分两次付款,签订合同后支付首期款19.9万元,项目结束并经采购方认可后一年内支付余款,受财政支付程序等不可抗因素影响的,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延后支付。承办单位向我方开具正式发票,并提供发票原件,方可办理相关申报支付手续。
广州市花都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