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区全面启动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工作
根据2021年3月1日施行的《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广东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民规字〔2021〕1号)规定,为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动态管理,领取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残疾人需在每年4月1日至6月20日期间主动申报资格认定。因此,我区自2021年4月1日起全面启动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工作。
按照规定,目前正在领取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广州市户籍残疾人需主动进行资格认定(2021年1月1日之后新申领补贴的对象除外)。资格认定可优先通过微信“粤省事”小程序在线申报资格认定(操作指引见下图);也可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直接在本省内任一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窗口申报资格认定;因精神、智力残疾或其他身体原因无法配合完成申报资格认定的残疾人,可向受理申报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入户调查认定。对于通过资格认定的残疾对象,可继续领取残疾人补贴;对于未进行资格认定或资格认定为不合格的,将按规定停发残疾人补贴。
资格认定工作事关残疾人切身利益,也是我区落实“应补尽补、应退则退”的重要工作内容,残疾对象主动申报,民政部门严密组织,相互通力配合,推动资格认定工作顺利完成,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不错发、不漏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