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救助管理站关于采购流浪
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治服务的公告
经研究,为做好花都区流浪精神障碍患者的医疗救治工作,决定对2024年度流浪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治服务供应商开展公开比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花都区救助管理站流浪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治服务采购
二、项目内容:流浪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治服务
三、项目服务时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一年)
四、项目费用:本项目以实际救治人数和天数进行结算
注:为保证服务质量,避免恶性竞争,各申报单位的报价不作为评审唯一要素。
五、参选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并盖公章);
2.具有精神类疾病诊断和治疗资格(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并盖公章);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并盖公章)。
六、选择确定方式:
本项目由招标人自行组织比选,分别从综合实力、业绩经验、服务方案情况及报价等方面,进行考核评选,根据综合评分择优选定中选单位。对于未中选单位的竞投人,不承担解释说明的义务。
七、报名手续
1.本公告期间为2023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月23日
2.报名资料
(1)按要求提供第五点“参选条件”中的资料;
(2)纳税信用等级。要求:提供2021年和2022年两年纳税信用等级。
(3)参加比选承诺书(详见附件)。
(4)报价情况和服务方案,报价中含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生活用品等费用,以每人每天为基数报价。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全部加盖公章(A4装订)密封(一式三份),当面递交联系人,如资料存在不真实或缺漏的情况,将取消参加比选资格。
3.截止投交文件时间:2023年12月24日16:00时。
4.资料送达地点:广州市花都区救助管理站(广州市花都区梯面镇金梯大道绿河路19号)
5.联系人及电话:梁小姐,020-86781636。
附件:参加比选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