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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事决定书(湖南阳旭建筑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5-05-28 09:19    文章来源: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字体:   】  访问量: -

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决定书

花人社监列决字〔2025〕4025号

用人单位:湖南阳旭建筑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422MA4QY43C1T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宋普元

身份证号码:430422196411******

  经查,你单位存在以下拖欠工人工资行为:你单位拖欠曾志军和雷云鹏等55名员工工资576659.77元。2025年2月25日,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你单位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花人社监字〔2025〕第4025号),责令你单位于2025年4月5日前支付曾志军、雷云鹏等55名员工被拖欠的工资。你公司逾期未按指令要求结清员工工资,情节严重。2025年5月13日我局依法向你单位送达《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事先告知书》(花人社监列告字〔2025〕4025号),你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向我局提出异议。

  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八条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现我局决定:将你单位以及上述人员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由相关部门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列入期限为2025年5月28日至2028年5月27日。

  依据《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你单位如已改正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且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满6个月,可书面提交申请书、已经改正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证据、不再拖欠农民工工资书面信用承诺,向我局提出提前移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申请。我局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决定是否予以提前移出。

  如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花都区人民政府(受理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天贵路94号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电话:020-86884147)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浦大道北33号,电话:020-37890850)提起行政诉讼。


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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