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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公室收回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广州红方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3-10-27 10:57    文章来源: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字体:   】  访问量: -


穗花社保收告〔2023〕5012号

广州红方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广州红方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C3G8AX0),因你(单位)未为原工伤职工张玉仙(公民身份号码532624198004******)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也未依法支付其工伤保险待遇,经其本人申请,截至2023年1月,我市工伤保险基金已先行支付其工伤保险待遇合69091.2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十三条、《广东省查处社会保险基金行为办法》第十一条等规定,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告知书起10日内,依法偿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张玉仙的工伤保险待遇69091.2元整。 

  账户户名: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德政中路支行

  银行账号:3602003709004982349-000000014

  附言:交回张玉仙工伤先行支付待遇

  如对上述处理意见有异议,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我中心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经办人:社保稽核科          联系电话:020-86969112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天贵路101号花都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


广州市花都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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