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公室退款通知书
穗花社保退字〔2023〕5011号
参保人
姓名:朱高才,性别:男,公民身份号码:362502198301******
待遇申领银行账户:6216697000030******,开户银行名称:中国银行
经调查待遇申领人领取失业待遇期间存在重新就业的情况。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你不符合失业待遇领取的条件。依据《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六十五条、《广东省查处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办法》第十一条等的规定,决定如下:
收回你2021年1月至2021年2月领取失业待遇期间重新就业多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567元。
请你在收到本退款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将多领的失业保险待遇567元汇入我办(广州社保)银行账户。
我办(广州社保)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户名: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失业保险
银行行号:403581000016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广州广大路支行
银行账号:10045996143001000200003
附言:退回朱高才多领失业金
如对上述处理意见有异议,请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我办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联系人:社保稽核科,联系电话:020-86969112
单位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天贵路101号,广州市花都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
广州市花都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公室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