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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文书(广州市美真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指令书)

发布日期:2024-04-09 09:26    文章来源: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字体:   】  访问量: -


   花人社监字〔 2024 〕第 4018号

广州市美真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你单位在工资分配 (劳动就业、劳动用工、工资分配、社会保险、职业技能持证上岗、职业介绍)等方面违反国家、省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存在以下问题:你单位拖欠吴美霞等21名员工2024年1月份工资 、2020年剩余年终奖、剩余调休年假折算工资,违反《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以上违反事实有工人工资表、笔录等证明。

  现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下达指令如下:责令你单位于2024年3月29日之前发放吴美霞等21名员工被拖欠的工资。

  请你单位(个人)在 2024 年 3 月 29 日前对以上问题进行整改,并把整改情况和证明书面报我局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大队(花都区花城街公益大道府西一路1号区人社局大院五号楼5104室)。

  逾期不改正或未按照要求报送整改情况和书面证明材料的,我局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等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联系人:郝亮、李慧瑜                联系电话:020-86969839


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2日

备注:本决定书一式两份,第一联留存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第二份交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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