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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文书(何涛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11 10:54    文章来源: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字体:   】  访问量: -


何涛(身份证号码42900419771215****):

  经我局劳动监察执法大队调查,广州东豪家具有限公司公司实际经营者何涛拖欠孙仪飞等33名工人工资一案,因你无法联系,短信、邮寄均无法送达,经过三次公告后仍未处理和支付工人工资,现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告知书》(花人社监字〔2024〕第2001号),请你单位在3日内到本机关领取相关文书。逾期不领取的,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三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1日

备注:本公告一式两份,第一份留存劳动保障监察案卷,第二份张贴或交付新闻媒体或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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