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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文书(广州蓝眼酒吧有限公司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

发布日期:2024-08-08 11:30    文章来源: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字体:   】  访问量: -


  花人社监字〔2024〕第3027号

广州蓝眼酒吧有限公司:

  你单位(个人)在 劳动用工 (规章制度、劳动就业、劳动用工、工资分配、社会保险、职业技能持证上岗、职业介绍)等方面违反国家和我省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存在以下问题:你单位逾期未按《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花人社监字〔2024〕第3027号)的要求提供员工花名册、2023年12月至2024年3月工资发放签收表等资料,违反了《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条。

  现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下达指令如下:责令你单位于2024年9月9日前按《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花人社监字〔2024〕第3027号)的要求向我局花都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大队提交资料。

  你单位(个人)在2024年9月9日前对以上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和证明书面报我局花都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大队。

  逾期不改正或未按照要求报送整改情况和书面证明材料的,我局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等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联系人:郭海                 联系电话:020-36881026 

            

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8日

备注:本指令书一式两份,第一份留存劳动保障监察案卷,第二份交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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