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区小微企业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机构遴选公告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大对小微企业服务力度,进一步规范小微企业用工管理,助力小微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我区决定开展小微企业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根据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首批小微企业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数量和范围
(一)遴选数量:2家。
(二)遴选范围:面向社会公开遴选。
二、报名条件
报名单位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登记注册的法人单位。
(二)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并依法开展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备案业务。
(三)具备1年内同时托管50家小微企业的能力,同时具有专门服务场所、工作人员和必要的办公条件。
(四)具有两名以上(含两名)取得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劳动关系协调员、劳动争议调解员、法律职业资格等相关资格证书之一的专职服务人员。
(五)2022年8月31日至2024年7月30日期间在广州市没有发生劳动监察属实举报投诉及劳动争议仲裁败诉案件。
三、服务内容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资料:提交小微企业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机构申请表(附件1)、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能力测试报名表及汇总表(附件2、3)、单位证照、资质证明文件、符合本公告第二条报名条件中的服务专员的相关证书、办公服务场所图片2—3张等有关证明材料。
2.报名方式:将以上报名资料打包压缩,通过以报名单位名称命名的电子邮件发送到指定邮箱:hdrsldgxk@163.com,资料可以电子文档、扫描件、图片形式提交,其中报名登记表、测试报名表需加盖单位印章。
3.报名时间:2024年8月23日至2024年8月28日。
(二)资格审查和遴选(报名单位须携带报名资料原件参加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8月30日。
资格审查地点:广州市花都区府西一路1号3号楼3203室。
资格审查对象:报名资料初审符合条件,规定期限内没有发生劳动监察属实举报投诉及劳动争议仲裁败诉案件的报名单位,通知进入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除须提供报名时提交的所有证件、材料原件(校验后退还)及A4规格复印件外。报名单位应对提交的资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可以进入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能力测试。
2.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能力测试
测试要求:报名单位至少安排两名专职服务人员参加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能力测试。
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测试形式和内容:主要考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等劳动关系实务及争议处理相关知识。
3.遴选
具有两名以上按要求参加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能力测试,且测试合格的专职服务人员的报名单位,综合其服务特色、服务承诺、服务能力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开展遴选。
五、其他
本公告由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6969233(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联系人:邓先生。
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3日
附件1
小微企业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机构申请表
备注:可另附页
附件2
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能力测试报名表
附件3
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能力测试报名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