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花城街道办事处关于市十四届政协四次会议第5013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区司法局:
倪瑞兰委员提出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广州市政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5013号)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我街会办意见如下:
一、提案相关工作推进情况
(一)动态调整赋权清单情况。自2024年8月起,广州市已对初期下放的506项行政处罚权事项进行了清理、回收(共清理15项、回收90项),但仍有部分专业事项和雷同事项并未收回,导致镇街执法压力巨大。现阶段广州市正在制定镇街职责事项清单,我街已根据实际情况初步制定了三张事项清单(基本履职事项清单、配合履职事项清单、回收事项清单),其中涉及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建议回收清单共198项(生态环境3项、规划和自然资源5项,卫生健康13项、住房和城乡建设25项、水务45项、城市管理107项),建议回收事项均为专业性较强、使用频次低的事项。
(二)提升执法队承接能力情况。花城街为切实承接好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多措并举,一是制定了《花城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机制(试行)》,街各职能部门均各司其职,履行管理与执法职责。二是成立了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在以街党工委书记为第一负责人的领导小组带领下,委员会积极统筹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三是科学调配执法人员,在执法事项覆盖面广、专业化程度高、执法力量弱的情况下,为尽快填补各职能部门专业执法人员未下放的空缺,我队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网格化分工方案,成立两个分队承担执法工作。四是细化业务分工,将下放的每一项执法事项具体分解到每名执法队员,确保每个事项均有专人跟进。五是聘请驻队律师,对全体队员进行下放职能的法律宣讲、相关法律条文的解读,相关执法文书规范写作的讲解,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对行政相对人现场释法,增强了综合行政执法公信力。
(三)畅通执法协调沟通机制情况。为深入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切实畅通区各职能部门与镇街的执法沟通协调,中共广州市花都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于2022年2月16日已制定印发《花都区 2022年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工作方案》、《花都区关于建立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导师制”加强执法“传帮带”的工作意见》、《花都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工作规范》,切实加强了各职能部门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了镇街综合执法信息共享和协调联络机制。
二、现存问题
(一)街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力量不足。执法人员基本以原城管综合执法队员为主,其他领域执法人员基本未下沉,当前执法人员不足且工作任务繁重。尤其缺乏具备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专业水平不足,影响案件办理质量,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风险上升。
(二)对下放执法事项的培训指导针对性、实操性不强。基层办案的难点在于基层人员能力不足,且对执法标准、证据采集固定等不熟练,尤其是需要第三方机构进行检验、检测、鉴定、认定等的执法事项。职能部门虽作了业务培训,但培训时间较短,缺少针对每个事项的具体执法工作指引和案例参考等,仅凭短时间、一过性的培训,无法使基层真正掌握;有的职能部门只提供原则性指导,在操作层面上没有具体指导意见。
(三)执法经费和设施设备不足。随着基层综合执法改革,执法要求与标准不断提高,巡查的力度与广度不断增大,但部分职能部门只下放事权,未能匹配相应的人、财、物,基层缺乏足够的执法车辆和执法设备,执法经费更是捉襟见肘。
(四)非执法性工作量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基层执法队除要承接下放的职权执法事项外,还需承担大量非执法性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做法
(一)结合花城街实际情况,做好各类关于执法职权事项调整的相关征求意见工作。
(二)继续严格按照花城街综合行政执法机制和网格化分工方案,切实落实好各项执法工作。
(三)强化执法队伍教育管理,一是定期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培训。二是结合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强调执法队员的纪律作风、党风廉政问题。三是定期组织召开执法队伍廉政风险及执法情况通报会议,时刻提醒、时刻查找问题,切实消除廉政风险。
以上意见可主动公开。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花城街道办事处
2025年3月5日
(联系人:尹婉开,电话:89689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