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花城街道办事处关于政协第十一届花都区委员会五次会议第2020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区交通运输局:
张穗代表提出的《关于缓解电动车“围堵”地铁口的建议》已收悉。经认真研究,我街会办意见如下:
近年来,我区电动自行车、共享单车数量呈爆发式增长,占用盲道乱停放等问题突出。目前,青桔、哈啰、美团品牌投放的共享单车已取得相关行政许可。根据区共享电动自行车、共享单车整治专班要求,结合我街实际情况,2024年开始,我街成立了整治小组,协助对共享车辆无证投放、乱停放等问题进行迁移和规范停放等工作。整治小组工作人员每天对辖区内进行巡查,重点对地铁口及周边的共享车辆进行整治。
一是共享电动自行车投放问题。对无投放许可的共享电动车,整治小组第一时间进行迁移,落实动态“清零”,依据《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函告区交通运输局对该类共享电动自行车依法进行查处。
二是共享单车乱停放等问题。我街建立花城街共享单车管理群,邀请青桔、哈啰、美团共享单车企业主要工作人员入群,日常安排了2-3名企业工作人员负责共享单车的规范停放管理工作;整治小组巡查发现共享单车乱停放问题,第一时间群内通知相关企业跟进处理,同时协助规范停放工作。
三是私人电动车、摩托车、单车乱停放问题。整治小组进行就近规范停放。
四是占用盲道问题。整治小组将对占用盲道的共享车辆及时进行迁移,对占用盲道社会车辆的车主,进行劝导教育,让其就近规范停放。
下一步,我街将继续推进地铁站附近电动自行车违停治理,落实共享电动自行车迁移工作,加强共享单车、社会车辆规范停放和管理。
以上意见可主动公开。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花城街道办事处
2025年3月31日
(联系人:刘志春,电话:89689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