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花城街道办事处关于区第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021号代表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区交通运输局:
杨溶辉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消除灵溪美居电动自行车停放安全隐患的建议》(第3021号)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我街会办意见如下:
我街认为代表提出的建议合理,能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对改善居民生活具有重要意义。
我街下一步将贯彻落实花都区关于《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实施方案的要求,积极配合区交通运输局对电动自行车停放问题开展相关优化工作。评估本辖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需求,结合实际制定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建设布点计划,联合相关部门完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布点建设。按照市交通运输部门制定的技术导则,在辖区内负责管养的道路两侧划设、调整临时停放区。同时发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集体经济组织、物业服务人、业主委员会协助做好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
以上意见可主动公开。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花城街道办事处
2025年5月23日
(联系人:谢广源,电话:37711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