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花城街道办事处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3082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区交通运输局:
谭国戬委员提出的《关于完善地铁站周边共享单车及电动车存放管理措施的提案》(第3082号)建议收悉。我街会办意见如下:
一、共享自行车投放和管理的建议
1.控制投放量。理由:当前花都区路面的共享自行车数量较多,且日常管理较差,对市容环境影响较大,反复迁移耗费政府工作人员大量精力,镇街承担不起大量迁移费用;交通运输部门应根据情况规范投放数量。
2.控制经营商数量。理由:当前花都区的共享自行车,共有3家分别是青桔、美团和哈罗。目前市面上的3家经营商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竞争,但在自我管理中仍存在不足之处,希望不要再增加经营商进来。
3.出台相关管理法规。理由:当前花都区共享自行车停放混乱,对市容环境影响较大;有的共享自行车横放在车行道上,影响交通出行;有的共享自行车损坏不能骑行,长时间停放无人管理;因此,必须采取有效的方法强化经营商自我管理。
二、共享电动自行车投放和管理的建议
建议暂缓投放,待充分调研后再做决定,理由如下:
理由1:城区已有共享自行车、出租车、网约车、公交车,再投放共享电动自行车,交通通行势必出现饱和,不便城市管理。
理由2:从当前情况来看,花都区已有多家经营商违规投放,但管理均不善。有的共享电动自行车停放混乱,影响市容;有的共享电动自行车损坏严重,影响安全;有的共享电动自行车未取得车牌,不便交通管理;有的经营商将充电、维修场所设置的居民区,影响居民生活安全。
理由3:当前花都区大部分居民对共享电动自行车持抵触状态,一些行为过激人员将共享电动自行车扔进河沟或水渠。共享电动自行车电池液体泄漏,对水资源污染较大。
三、拓宽渠道,提升地铁口非机动车辆停放管理质量的建议
1.扩大地铁口非机动车辆停放区域。
理由:当前个人电动车、共享单车及违规投放的共享电动车较多,地铁口周边非机动车辆停放区满足不了停放需求了,可将停放区域向地铁口旁边的道路两边延伸,或将旁边的口袋公园改建成电动车停放区,扩大停放区域。当前的口袋公园已经停放很多电动车,在地铁口没有较好的维护,存在意义不大。
2.增大城市治理力度,强化企业自我管理。
理由1:由政府对地铁口周边非机动车辆停放进行规范性建设,并张贴规范停车标语,呼吁广大市民自觉维护好非机动车辆管理秩序,营造良好的市容环境卫生环境。
理由2:由相应职能部门,加强对共享单车及共享电动自行车企业的管理,督促企业做好自我管理,从源头上减少部分管理问题。
理由3:当前地铁口周边非机动车辆停放管理难度大,给市容环境卫生带来很多负面影响。将地铁口非机动车辆管理,划入到指定职能部门进行管理,避免管理混乱和部门之间相互推诿现象,节约资源,提升管理质量。
以上意见可主动公开。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花城街道办事处
2024年4月1日
(联系人:胡荣虎,联系电话:89689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