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光泽同志任职的通知
经街党工委研究决定:
刘光泽同志挂任新华街综合行政执法队三分队队长,任职时间自2025年4月起算。
中共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工作委员会
【 收藏本页 】 【 打印本页 】 【 关闭窗口 】
您访问的链接是广州市花都区“云窗口”智能政务微厅,即将进行视频连线咨询,是否继续?
移动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