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少娴等7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街属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部门):
经街党工委研究决定:
免去陈少娴同志商南社区党委书记、工作站站长职务;
免去黄惠珍同志新民社区党委书记、工作站站长职务,保留其工作站站长待遇;
免去陈信钱同志松园社区党委书记、工作站站长职务,保留其工作站站长待遇;
邝丽华同志任新民社区工作站站长、党委书记,免去其丰盛社区党委副书记、工作站副站长职务;
刘哲同志任松园社区工作站站长、党委书记,免去其北站西社区党委副书记、工作站副站长职务;
陈显初同志任商南社区工作站站长、党委书记,免去其宝华社区党委书记、工作站站长职务;
袁健同志任宝华社区工作站站长、党委书记。
中共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