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宁等3名同志聘任的通知
经街党工委研究决定:
刘宁同志聘任为新华街综合事务中心九级管理岗位八级职员(保留八级管理岗位待遇);
姚洋同志聘任为新华街综合事务中心九级管理岗位八级职员(保留八级管理岗位待遇);
戚家鹏同志聘任为新华街党群服务中心九级管理岗位八级职员(保留八级管理岗位待遇)。
以上同志的聘任时间从2024年8月起算。
中共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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