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雅街道办事处关于2021年政府文件公开属性和有效性评估调整工作开展结果的通知
街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8条关于“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的规定,新雅街道办事处对2021年度以新雅街道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开展了公开属性和有效性评估调整工作。经核查,新雅街道办事处2021年度印发的政府文件无需调整公开属性,已在门户网站挂网公开的文件均现行有效。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新雅街道办事处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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