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综治中心,共绘基层治理“新枫景”
综治中心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前沿阵地,承担着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矛盾纠纷等重要职责。花都区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推动基层司法所融入“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将司法行政力量进驻综治中心,打破部门壁垒,推进司法行政工作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深度融合,筑牢基层社会治理的法治根基。
一、融入司法行政力量,搭建纠纷化解“新平台”
2025年1月,区司法局积极响应上级部署,选派了1名长期扎根基层、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司法所干部常驻区综治中心,在入驻单位办公室工作,接受区综治中心指挥调度,充分发挥司法行政专业优势,提供人民调解、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此外,全区10个镇(街)司法所均已进驻镇(街)综治中心,协同发力,深度参与基层矛盾纠纷的研判与化解工作,搭建起司法行政与综治联动的纠纷化解“新平台”。
二、打造“一站式”服务模式,构筑便民“新堡垒”
为给群众提供更便捷、高效的服务,司法所依托同级综治中心平台优势,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将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多项服务“一站式”整合。群众办事无需多头奔波,真正实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服务事项依繁简有序分流,办理效率大幅提升。不仅如此,部分司法所创新设置“周二律师值班日”,安排村(社区)法律顾问每周二定时定点坐班,面对面为群众答疑解惑,零距离普及法律知识,以“主动式”法律服务模式,切实提升群众的幸福感与获得感。
三、强化资源互通互享,开辟基层治理“新路径”
司法所进驻综治中心后,与综治、信访、派出所等部门紧密合作,协同办公,实现信息共享、资源互通。通过“综治+信访+司法”一体化高效运作模式,基层社会治理效能得到显著提升。在日常工作中,司法所坚持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研判制度,及时将排查研判结果通报同级综治中心,确保各方能迅速响应、精准施策,为基层治理开辟出一条信息畅达、反应敏捷的“新路径”。
四、整合基层调解资源,构建多元解纷“新格局”
着眼于构建多元解纷长效机制,区司法局依托综治中心平台,持续深化“警调联调”“诉前联调”“三所联动”工作机制,携手公安、法院、基层法律服务所等多方力量,形成强大解纷合力,对非治安案件、非诉讼案件纠纷以及其他复杂矛盾纠纷精准“把脉问诊”、靶向施策。同时,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个人调解工作室及广大人民调解员的“主力军”作用,推动主动调解与综治中心指派调解有机结合,确保矛盾纠纷“应调尽调”,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