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司法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19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和《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5-2020年)》要求,深刻领会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涵,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思路,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部署,扎实推进省、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注重创新工作机制,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努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将我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工作情况
(一)聚焦“法治花都”建设,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化
1.加强法治花都建设,全面提升依法治区水平。优化顶层设计,健全法治建设领导机构。成立了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四个协调小组,分别是立法协调小组、执法协调小组、司法协调小组和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全区50个单位、10个镇街分别成立了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确保法治创建活动有领导牵头、有机构落实。强化协调指导,确保法治广东和法治广州建设迎考顺利通过。我区2018年度法治广州建设考评等级为良好。开展法治督察工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配合完成了全市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司法、政府机构失信案件专项治理、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
2.当好政府法制参谋助手,做好党委政府专项交办工作。截至2019年12月20日,区司法局共提供法律意见641份,其中:办理区政府和各职能部门、各镇街相关法律事务415件,应省、市上级单位要求出具意见145份,审核各类协议81份。共办理重点交办工作20件,涉及协调处理卢笑琼申请行政调解案、赤坭镇石坑经济联社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系列案、跟进广州友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狮岭宝峰春天)重点行政诉讼案、跟进第二批政府机构失信案件执行问题等。严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关,共出具规范性文件审查意见18份;集中清理规范性文件,保留区政府规范性文件10份,集中修改区政府规范性文件4份,纳入计划修改区政府规范性文件6份,废止区政府规范性文件7份。彻底清理全区证明事项,取消证明事项15项。
3.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充分发挥复议监督职能。共受理区级(以区政府为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案件102宗,办理市级(市政府受理的以区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34宗。已审结78宗区级复议案件,作出撤改复议决定12宗,经协调后申请人主动撤回复议申请8宗,直接纠错率15.4%,综合纠错率25.6%;市级复议案件有6宗中止审查,撤改1宗。
4.加强应诉管理工作,提升行政应诉工作水平。共办理以区政府为被告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76宗,二审行政诉讼案件63宗,再审行政诉讼案件5宗,其中一审以区政府为单独被告的49宗,以区政府和区属职能部门或市政府为共同被告的27宗。一审已审结案59宗,其中胜诉53宗,胜诉率90% ;有19宗二审案件作出判决或裁定。严格落实广州市有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相关规定,并安排3宗案件由分管副区长出庭应诉。
5.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做好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共办理区各部门行政执法证24批次 863件,其中换证724件,新办证139件,配合市完成行政执法考试3次;组织区属各职能部门及各街镇执法业务骨干开展为期一周的2019年度依法行政培训。
6.推行公职律师制度,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优势。维持原有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设置,大力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全区53个单位外聘法律顾问,实现全区法律顾问服务全覆盖,19个单位设立公职律师,人数达45人。鼓励相关单位、部门组织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公职律师,并在日常工作中充分发挥公职律师职能作用,切实增强各单位、部门依法行政能力。积极引导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服务法治政府建设。
7.加强行政执法公示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并通过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和花都区政府门户网等网上平台向社会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权限(责)、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
(二)聚焦中心重点工作,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围绕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任务目标,推动法治扶贫工作“往下跑”新模式。统一安排部署,制定律师助力脱贫攻坚专项行动方案,完善各镇街法律顾问团的组建工作,为“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提供一流的法律服务。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修改村规民约274份,调解矛盾纠纷358件次,帮助群众维权、防范法律风险995件次;区司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各街镇联合开展清理整顿农村集体承包合同工作,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作用,出具专业法律指导意见,全区共审查农村集体承包27121份,存在问题合同15836份,已完成整改的14279份,完成整改率为90.17%;组织146名担任脱贫攻坚任务的法律顾问深入全区52个经济薄弱村、404户低收入家庭、1865户低保户开展法律扶贫服务走访活动。据委托第三方机构调查显示,有95.21%的受访群众遇到矛盾会主动寻求法律顾问帮助,接受过法律服务的群众对法律顾问满意率在99%以上,切实当好低保户、低收入家庭的“家庭法律顾问”。
2.围绕“平安花都”建设,做好重点时期人员管控帮扶工作。加强在春节、全国两会等敏感时期对重点人员的排查、管控、教育力度。采取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等形式对特困刑释人员、特困社区服刑人员以及特困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进行帮扶。共为6名刑释人员落实了低保,对1名生活困难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进行了临时救助,对3名有安置需求的“两类人员”通过镇(街)安置点进行了妥善安置。牢牢抓住“四个重点”,落实“五个一”和“六项措施”,走访在册社区矫正对象1246人次,面谈教育1282人次。严格落实每日值班制度和安全稳定日报告制度,国庆期间集中点名13次,走访38人次,谈话教育35人次,牢牢掌控社区服刑人员的行踪动向。
3.围绕综合治理工作,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排查,我区涉黑犯罪前科刑释人员19人,涉恶犯罪前科刑释人员0人,涉黑恶势力的社区服刑人员为0,涉枪赌毒的在册社区服刑人员为36人。全区各司法所共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扫黑除恶专题集中警示教育46场,签订《扫黑除恶保证书》980份,形成个别谈话记录980份。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活动75场,发放扫黑除恶宣传册约25000份,发放《致居民群众的公开信》12000份。
4.围绕创建“禁毒示范区”,打好禁毒工作的攻坚战。开展禁毒宣传活动。制作“法治时空”禁毒专题小视频,通过区电视台和各网络平台等媒体播放;在“好说法”普法微信平台推送《这种“饼干”竟然是毒品,误食后果不堪设想!》;利用地铁九号线花都广场出入口静态灯箱,开展禁毒公益广告宣传。挂点督导秀全街禁毒工作。开展不定期实地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6月26日上午,区司法局联合秀全街道办事处,在秀全街党群服务中心(市民广场),开展“远离毒品危害,生命由我主宰”为主题的“6.26”国际禁毒日宣传活动,共同推进秀全街的禁毒戒毒工作。加强司法行政禁毒志愿者队伍建设。完成100人的禁毒志愿者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平台)上的注册工作,按计划组织禁毒志愿者开展活动。
(三)聚焦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花都模式”
1.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格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2019年,全区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684宗,成功调解3645宗,成功率达98.94%。创新“互联网+调解”模式,推广“羊城慧调解”微信小程序,实现人民调解工作“线上线下”无缝对接;联合区法院制定诉前联调工作机制,自2019年9月18日开展以来,共办理法院移送案件2634宗,进一步完善“大调解”工作格局。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吸收政法系统退休干部、司法行政系统调解能手、专职律师等组建区人民调解专家库,公开招聘1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组建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
2.强化信息化监管,推进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建设区一级电子手环监控平台和远程视频会见平台,升级区司法行政系统指挥中心,实现部、省、市、区、镇(街)社区矫正场所视频监控五级联通。运用人面识别仪报到考勤机,提高报到效率;运用执法记录仪,规避执法风险;在册社区服刑人员电子定位监控率97.7%(排在全市前列);区远程视频会见系统共为群众办理了远程视频会见492宗,为家属节约会见成本约 25万元。严格落实社区矫正日常监督管理。2019年,全区接收社区服刑人员365人,解除矫正400人,在册社区服刑人员303人,没有脱管漏管人员;全区衔接在册刑释人员1787人,累计安置1787人。帮教1787人,重新犯罪11人,重新犯罪率为0.6%;完成45份拟适用社区矫正前的社会调查报告、33宗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社会调查,协助审查村(社区)后备干部犯罪记录约880人次。做好提前帮教安置工作。组建帮教团分别赴花都、阳江、乐昌监狱对207名花都籍服刑人员进行帮教活动,提高教育改造质量。高效完成特赦工作。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之际对部分服刑罪犯予以特赦的决定及相关实施方案要求,共提请12人,期间1人因个人原因申请放弃,经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予以特赦11人。
(四)聚焦社会民生需求,打造优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1.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促进线上线下同步融合。2019年,我区区、镇(街)两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共接待群众来电、来访5424宗,其中群众来电1670宗,来访3754宗。推动公共法律服务“零跑动”,实现“一站式”微信预约办理平台。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推进公证服务进驻实体平台,已完成区、镇(街)公证服务站挂牌。
2.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提供“零距离”法律服务。2019年,全区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713件(其中刑事案件1205件、民事案件507件,行政案件1件),提供法律帮助案件2932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3700人次。目前已在区法院、人社局、看守所、信访局等单位设立了23个法律援助工作站。
3.创新法治宣传形式,提升法治宣传实效。成功组织区“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两次,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区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在黄冈中学正式挂牌成立;打造花都湖省级法治文化主题公园,营造良好法治文化氛围;新增3家规模企业被评为广东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组织开展“法律六进”宣传活动近1000场次,普法讲师团讲课近200场次;制作“法治时空”电视专题6期播出50多次;出版“法治天地”报纸专栏10期;制作法治宣传视频20多个;“花都司法”和“好说法”微信普法公众号推送原创法治漫画、案例、信息200余篇;99个村(社区)被广东省确认为“民主法治村(社区)”的创建单位;区教育局“把艺术元素融入禁毒法治宣传”普法工作项目被评选为2019年广州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十大创新项目之一。
4.深化律师管理服务,促进行业发展。加强我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不断提升党员律师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成立 9个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和3个联合党支部,开展律师行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面促进我区律师行业规范发展。拓展涉外法律服务,组建花都涉外法律服务律师团,优化涉外法律服务供给。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取得显著实效,共为村(居)提供法律服务9860件/次(其中法律咨询7192件,法治宣传1404场次,调解矛盾纠纷358件次,其他法律服务906件次),积极参与民主示范村建设309件次,协助依法自治219件次,推动“三治”一体化建设208件次。开展律师为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防范法律风险,共为全区450多家民营企业进行了法治体检。开展“花都律师进商会”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先后走进了狮岭商会、温州商会等10家商会(协会),吸引了近400家民营企业代表参加活动。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部分单位对依法治区工作的认识存在偏差、规范性文件审查有待清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办理难度加大、“两类人员”人数逐年增多、刑释人员的信息管理手段落后、外地户籍社区服刑人员管理难度大等。
三、2020年工作计划
2020年花都区司法局法治政府建设总体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和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对疫情防控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精神和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部署,为加快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花都经济开发区、空铁融合发展示范区,提升“国际空铁枢纽、高端产业基地、休闲旅游绿港、幸福美丽花都”建设水平,打造具有独特魅力和发展活力的大都市新城区,实现广州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始终坚持法治思维,依法防控,全力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1.强化法律支撑。组建区“暖企”法律服务律师团,同时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和涉外法律服务律师团作用,为企业提供即时线上线下法律服务,为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及复工复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2.强化合法性审查。在疫情防控政策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阶段,区司法局以相关单位身份提前介入,以合法性审查的标准针对疫情防控政策提出专业法律意见和建议,有效节省合法性审查所需时间,指导监督区内相关部门依法开展行政执法、防疫管控和复工复产。依法依规审查《花都区“抗疫暖企”六条》等各类文件15份,确保各项措施内容合法规范。
3.强化法治宣传。通过花都湖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户外电子显示屏、宣传橱窗、地铁灯箱以及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及时宣传推送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确保各项防疫政策措施落实落地。
4.强化法律服务。畅通“抗疫暖企”法律服务渠道,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抗疫”专窗、专线,及时为企业提供涉疫法律咨询,开通法律援助涉疫情防控“绿色通道”,全力保障困难群众涉疫法律服务需求。
5.强化涉疫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建立村(社区)法律顾问、镇街法律顾问团、人民调解专家团三级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确保企业良性有序发展。
(二)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深化“法治花都”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区。
加强全面依法治区统筹协调工作。推动建立四个协调小组工作汇报常态化机制,统筹协调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坚持法治花都、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推进,推动制定法治花都建设规划、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法治社会建设规划,打造法治花都建设品牌。
完善落实政府法治制度建设。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明确审核范围,确定审核主体,规范审核程序,明确审核职责,强化审核责任,完善审核工作方式,发挥审核管理信息平台作用。起草制定我区规范性文件印发主体清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指引,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以及管理制度。起草制定我区政府合同管理实施细则,防范合同风险和减少纠纷,保障国有资产、财政资金的安全和自然资源、公共资源的有效利用。编制花都区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报送区政府审议通过后,对外公开,并向区人大备案。
完善法治督察工作机制。完善以法治广州(花都)建设考评和专项法治督察为抓手的综合督察机制,持续完善评价指标体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推进全区各部门、各镇(街)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班子成员将述法列入年终述职。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以企业为中心,精准发力、攻坚克难,对标世界银行全球营商环境评估开展清理区内规范性文件中不利于中小投资者(中小股东)发展的相关内容,针对市场主体关切,探索推出创新举措及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助力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
充分发挥复议监督职能。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水平,加大行政复议调解力度,推进案件庭审制度,努力使申请人在复议案件办理中体会到公平、公正。将行政复议纠错率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纳入行政机关年度绩效考核事项,确保复议案件的办案质量,保障政府依法行政。
提高行政应诉办理质量。加强案件研究及与代理律师的沟通、协调,指导、督促代理律师依法履行代理职责,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高度重视行政败诉案件指导意义,要求相关部门按照法院判决要求,及时整改,吸取教训,避免发生相同或类似错误。将行政应诉败诉率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纳入行政机关年度绩效考核事项,不断提升行政应诉水平。
深化“平安花都”建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扎实做好各项综治维稳工作。切实做好重大活动、重大节日特别防护期维稳工作,严格落实每日值班制度和安全稳定日报告制度,做好我局2020年度综治工作(平安建设)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推进扫黑除恶深入开展。配合开展“一十百千万”行动,加强涉黑恶人员线索排查,涉黑前科刑释人员的跟踪回访。加大扫黑除恶宣传力度,实现刑释人员扫黑除恶知晓率全覆盖。定期开展排查摸底专项行动,及时掌握刑释人员底数和分布情况。强化重大节假日和敏感时期刑释人员的管控和特困人员帮扶救助,消除不稳定因素
会同区委政法委积极协助属地监狱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每天及时向区防控办上报我局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
(三)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尽职履责,全力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水平
完善“大调解”工作格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是继续推进诉前联调工作向前发展,减轻法院诉讼案件办理压力;二是落实专职人民调解员制度和充分发挥区、镇(街)人民调解专家库作用,推动人民调解专职化、专业化发展;三是抓好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制度落实,促进我区人民调解案件质量提升;四是拟在新华街和狮岭镇各设立一个个人调解工作室,推动我区人民调解精细化、品牌化发展;五是指导区(皮革皮具)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软硬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提升其规范化建设水平;六是严格落实矛盾纠纷分析研判制度,按时按质完成每月《花都人民调解专报》报送;七是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宣传月活动,提升人民调解知晓率。
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一是完善我区3个示范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45个示范性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二是做好局领导干部公共法律服务接待日工作,及时了解和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公共法律服务问题;三是进一步加强“花都司法”微信公众号宣传,提升人民群众知晓率、首选率;四是做好“花都司法”微信公众号管理,及时更新发布工作信息,收集群众使用意见和建议;五是做好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网上排班和值班台账录入工作,加强对各级实体平台值班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优化法律服务供给。一是落实《广州市法律援助实施办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和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机制,叫响做实法律援助“民心工程”;二是开展“法律援助进乡村”,抓好“三农”领域法律援助工作;三是加强法律援助宣传工作,结合每年9月法律援助宣传月和11月9日法律援助宣传日契机积极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四是强化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狠抓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每季度组织律师开展一次案件质量评估。
强化信息化监管,切实提高社区矫正规范化水平。一是抓好社区矫正持续安全稳定。坚持“主动预防”原则,继续落实并完善社区矫正风险研判机制,确保“四个不发生”,减少重新犯罪。强化社区矫正对象、解矫人员疫情防控措施,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强化重点社区矫正对象管控,继续落实社区矫正对象不准出境报备和边控工作。开展“廉洁社矫”专项活动,主动接受执法监督,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契机开展社区矫正中心开放日活动。二是抓好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提请区委政法委推进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区社区矫正委员会,加强机构场所和工作人员装备设施的配备,进一步升级改造和规范管理社区矫正中心。三是抓好教育矫治能力建设。继续推行“五个一”教育矫治模式,开展“每月一主题”教育 、“震撼教育”、国学教育等活动。加大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力度,探索“社区矫正+高校”“社区矫正+企业”合作机制,联合团区委加大青少年社区矫正对象帮扶力度。四是推进“智慧矫正”建设。探索将现代信息技术与社区矫正业务深度融合,积极建设“智慧矫正”系统,推行“微+智慧矫正”小程序主动发送位置和佩戴电子腕带两种定位管理措施,利用技术手段与法院、监狱等部门强化协作与监管。延伸远程视频会见系统覆盖范围至司法所,进一步便利会见群众。五是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积极构建监禁刑与非监禁刑相互衔接、统一协调的刑罚执行体系。
强化衔接管理,认真做好刑释安置帮教工作。一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做好司法部研发升级的全国刑满释放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对接应用。利用公安、综治“四标四实”成果,梳理、更新我区刑释人员地址库信息。二是抓好刑释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深化“帮教无缝衔接”工作机制,落实大墙内延伸帮教,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排查帮扶救助机制,配合监狱提升教育改造效果。进一步抓好特殊人群过渡性矫正安置基地(点)建设,推动刑释人员就业市场化,积极发挥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帮教安置工作,将“帮教社会化”落到实处。
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升法治宣传实效。一是做好“七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今年是实施法治宣传第七个五年规划的收官之年,对照《花都区“七五”普法规划》,查漏补缺、固强补弱,做好迎接上级总结验收的准备工作。二是开展“八五”普法规划谋划。认真总结梳理“七五”普法经验做法,围绕“八五”规划起草深入开展调研活动,做好规划起草前期准备工作。三是积极探索开展精准普法新模式。创新推出“订单式”精准普法教育,开展“订单式”精准普法教育模式,满足普法对象不同的普法需求,实现“按需”普法。打造一支区级的法治文化宣传队伍,通过艺术的形式让法治更深入人心。四是持续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向上级申报创新创先项目,加强在执法的过程中适时普法、精准普法,做到以规范执法司法促进精准普法。五是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积极做好第八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申报评选工作。
深化律师管理服务,促进行业发展。一是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推动律师行业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打造党建工作示范所,以点带面,以党建促所建,持续发挥党员律师模范带头作用,强化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升律师政治素养和执业水平。二是开展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强化对律师事务所在制度建设、所务管理、办案质量等方面的监督,促进建成三个以上规范律师事务所。三是持续深入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整合镇街法律顾问和村(社区)法律顾问团资源,积极搭建村(社区)法律顾问团参与镇街政府法律事务平台,加强顾问团与镇街商会工作对接,为辖区内民营企业提供便捷优质法律服务。推动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与政府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顾问、学校法律顾问、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等制度的有效衔接,助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和乡村振兴建设,切实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积极作用。打造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品牌所,推动团队法律服务。四是进一步完善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推动落实《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强对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五是设立花都商事调解中心。与区人民法院共同构建调解与诉讼有机衔接的商事纠纷解决机制,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在花都企业的商事纠纷提供快捷、高效、经济、灵活的服务。六是探索建立花都区企业法治体检中心,为我区企业有序良性发展提供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