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司法所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当日,新华司法所所长陈家文受实验中学邀请,来到学校开展了一场以“学法律、讲维权,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法治宣传讲座。
陈所长围绕消费者权益方面进行宣讲,和同学们交流关于中学生应该如何维权的问题,首先介绍了消费者权益的含义和种类,再结合自己调解的多宗案例进行分析和宣讲。陈所长强调消费者权益不仅是一种公共约定和共认的规范,还得到了国家法律的确认和保护。陈所长还详细地从法律的层面,给全体师生分析了消费者权益受侵害时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同学们要提高维权意识、防范能力和法律素养,有效地保护个人和群众的权益,在成长道路上培养好法律精神,好好学习,做新时代蓬勃向上的好学生,为社会作出应有贡献。
这次的法治宣传讲座,实验中学全体学生均认真聆听,收到了较好的教育效果。通过这一次的宣传活动,提高了学生们的权益保护意识,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提供更好的法治氛围。(花都区司法局 梁卉倩)